玉田商品条形码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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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商品条形码代表什么?

作者:唐山润佳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3 08:27:4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章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二)食品添加剂;(三)儿童玩具;(四)肥料、农药;(五)化妆品;(六)电线、电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条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编码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经销企业应当查验与所销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经销企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经销企业应当直接使用该商品条码。经销企业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对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全省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检测,公众有权查询有关商品条码质量检验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系统成员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店内条码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销企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三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本办法所称生产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者。本办法所称经销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销售者。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市、零售商店的入场券。目前世界上零售商店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商品条码化已成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生产流通环节自动化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

商品条码如何编制?如何应用?如何印刷、检测?日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企业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商品编码怎样编制

商品条码包括哪几种类型?

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和服务关系的条码标识,即EAN/UPC、ITF-14、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按照国家标准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要求,编制零售商品代码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唯一性原则。即对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对不同的商品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

无含义性原则。即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建议系统成员按流水号进行编码,以确保不浪费编码容量及避免编码混乱。

稳定性原则。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项目代码。

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征。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的产品特征以及自身的产品管理需求为产品分配唯一的商品代码。

一个完整的商品条码符号由哪几部分组成?

一个完整的条码符号由下列元素构成:左侧空白区、起始符、左侧数据符、中间分隔符、右侧数据符、校验符、终止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别字符组成。

商品条码的应用

A公司已申请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现委托B公司加工其产品,请问这些产品可以使用A公司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吗?

根据质检办法函[2008]67号文件的规定,委托他人加工的产品,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集团公司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现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子公司在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

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系统成员因收购、合并导致法律地位改变时,是否需要通知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其已生产的产品是否需要改变编码?

系统成员的法律地位发生改变,必须要通知所在地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在生产厂商被收购、合并前已生产的产品和存货,保留其原来的编码(GTIN)。

一种产品停止生产后能否将其标识代码分配给其他的产品使用呢?

一种产品停止生产后,自企业将最后一批产品发送之日起,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待其产品完全不在市场流通后,方可将该代码用于其它产品上。建议至少48个月内不能将其标识代码分配给其他的产品使用。根据产品的种类不同,这一期限有时会更长,例如,钢材可能存放多年后才进入供应链。因此,厂商在重新启用停止生产的产品的标识代码前,必须对产品在供应链中流通的期限做一个合理的预测。另外,还应考虑在产品全部销售出去后,贸易伙伴可能还会对与原产品商品条码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保存相关记录。

哪些条码可以用在包装箱上?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直接在包装箱上,特别是瓦楞纸包装箱上印条码,最常用的是ITF-14条码,因为这种条码符号容易达到质量要求。

如果条码符号还需要表示批号、系列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则用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

如果包装单位要进入零售渠道,则使用EAN/UPC条码符号。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是瓦楞纸箱,其箱的颜色与条码符号条的颜色的反差常常达不到要求,从而影响条码符号的质量。另外箱表面的缺陷和不平整也会影响条码符号的质量。

如何设计、印刷、检测

如何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

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即条码符号的尺寸设计、颜色搭配及位置设计。

尺寸设计。条码符号的尺寸是由放大系数决定的。可根据印刷面积的大小和印刷条件在0.80~2.00的范围内选择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越大,其印刷质量越容易得到保障。

颜色搭配设计。条码符号的颜色搭配主要是指条与空的颜色搭配。条码符号的识读是通过不同颜色对红色光的反射率不同,来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色应采用深色,空色应采用浅色。白色作空,黑色做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红色绝对不能为条。

位置设计。条码符号的放置位置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

首选位置是商品包装的主显示面的背面右下半区域。

商品包装背面不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下半区域。但是对于体积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

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符号缩小或放大吗?

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范围是0.80~2.00,可以根据商品包装的大小,来选择不同的放大系数。但不可以自行放大或缩小条码符号。

商品条码一定要印成黑条白空吗?

不一定。黑条白空只是最佳选择方案。只要保证条和空之间有足够的对比度,也可选用其它颜色搭配。具体了解条空颜色搭配请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或查阅《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用户手册》。

EAN-13商品条码高度有规定吗,如果面积不够的话高度可以截断吗?

商品条码尺寸有相应的规定(参见国家标准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但条码高度不是强制项,也就是说,在包装面积不够时条码高度可以适当截短,但由于条高的截短会影响条码符号的识读,因此不宜随意截短条码。

如何保证条码唯一性

已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应怎样为其零售商品编制商品条码?

13位代码的结构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厂商识别代码左起三位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标识代码(称为前缀码)。厂商识别代码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给申请厂商的标识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根据商品条码编码唯一性原则自行分配,对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校验码是用来校验编码正误的,一般不需要企业计算。当前缀码为690和691时,商品项目代码为5位,当前缀码为692、693、694、695时,商品项目代码为4位。建议系统成员对产品进行编码时采用流水号,避免编码资源的浪费。

怎样才能保证零售商品代码的唯一性?

编制代码前,首先要了解商品的基本特征。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特性。

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相同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只要坚持这一原则,就能保证零售商品代码具有唯一性。

通过本系统的实施,能够准确而实时地掌握成品库存的第一手资料,并能实时查询库存的变化,以及各种销售情况的统计,并且把这些资料直接反馈,在日常生产计划的制定的可执行性和科学性予以具体的数据支持。系统将以条码及识别设备为媒介通过对仓库、生产计划的决策执行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等因素进行精细管理,实现对生产计划和销售物流的的统筹,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和及时调度资源,达到降低管理成本,减少成品的库存,加快资金流转,提高企业的效益

(1)、通过将货物编码、并且打印条码标签。不仅便于货物跟踪管理,而且能实时了解库存的具体情况,给企业做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并能做到合理的物料资源准备,提高生产效率,便于企业资金的合理运用。对生产货物按照行业及企业规则建立统一的编码,从而杜绝因货物的无序而导致的损失和混乱。

(2)、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唐山条形码的编码,统一物流、销售、售后领域公司各类产品所使用条形码的编码规则;实时出、入库数据采集和传输;优化、增添公司条形码硬件设备及仓库运作之基础硬件设备;

(3)、利用条码技术、对仓库进行基本的进、销、存管理。有效的降低库存成本。

(4)、通过产品编码,建立物料质量检验档案,产生质量检验报告,与销售定单挂钩建立对售后服务的追踪。

(5)、通过条码的技术应用到仓库的盘点上,能提高盘点速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并迅速得出实际的库存量,并能与帐面库存得出盘点亏盈表。

(6)、系统能直接从在用的ERP上直接取得数据,作为基础数据,避免企业的数据链的断层,造成资源的耗费与工作效率的降低。

最近有小伙伴在安装条码打印软件之后,打开条码打印软件的时候,提示未找到sentinel锁,咨询这是怎么回事?这可能是因为服务运行环境有问题或者是软件中的一些重要文件被拦截导致无法运行,都会提示找不到sentinel锁。今天针对打开条码打印软件提示找不到sentinel锁,给大家演示几种解决方法:

1.一般出现这种情况,最简单的方法是在条码打印软件上右击-打开文件位置-找到扳手的形状,双击执行环境修复工具。执行环境修复之后,出现pleasewait,说明正在执行环境修复,请等待,执行完成之后,提示Operationsuccessfullycompleted.点击OK即可。

2.如果执行环境修复工具之后,打开条码软件还是提示未找到sentinel锁,那可能是服务没有启动。我们可以启动下服务,步骤如下:在计算机上右击-管理-服务和应用程序-服务,找到SentinelLDKLicenseManager服务,看是否启动。如果没有启动的话,可以手动启动一下。

3.如果没有这个服务的话,软件可能还是无法正常打开。可以联系条码在线人员,给你发一下系统补丁(win7系统、win10系统),双击执行一下。这个是win7补丁,解压之后,找到setup,双击即可执行补丁。这个是win10补丁,解压之后,先执行驱动删除,然后再执行驱动安装。执行完之后,可以打开条码打印软件,看能否正常打开,如果不能,可以再执行下环境修复工具,之后再打开软件。

4.如果以上几种方法都执行完之后,打开软件还是提示未找到sentinel锁的话,可以再执行一下加密锁环境。解压之后,找到HASPUserSetup,双击即可执行。以上就是有关条码打印软件提示未找到sentinel锁的解决方法,如果以上几种方法都没有解决,有可能是软件中的一些主程序被杀毒软件拦截了,可以恢复出来并添加信任。或者添加信任之后,退出杀毒软件也可以。如还不能解决,及时联系条码打印软件的在线人员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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